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消防“七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消防“七宗罪”
更新时间:2017-04-21 11:14:59
消防安全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点决定了公共消防安全法律规范是由多种法律综合构成的。与消防工作密切相关的有7部相关法律,今天只聊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和消防相关的“七宗罪”。
第一宗罪、失火罪。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二宗罪、消防责任事故罪。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第三宗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四宗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五宗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六宗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第七宗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