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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消防报建检测--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更新时间:2017-09-18 15:20:07
成都消防报建检测 办理《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分以下三步:
第一步: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领取申报表及告知单;
第二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区政府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后受理。
第三步:在承诺的期限内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现场验收,符合或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由窗口工作人员答复申请人。
成都消防报建检测 办理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公章;
2、原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核发的所有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以及消防专项论证、会审纪要(复印件);
3、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盖上申报单位鲜章);
4、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施工安装单位对隐蔽工程、固定消防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的安装、调试、开通的记录及水系统的耐压试验报告(均应由责任人签名);
5、所有消防设备、产品选用的厂家、类型、数量及产品的检测报告、许可证、认可证、合格证等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印章;
6、施工单位责任人签名、建设单位责任人签名,监理单位责任人签名认可,三方单位盖有公章的钢结构防火处理详细施工记录和验收报告【成都消防报建检测】;
7、消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如果是复印件,盖上申报单位鲜章);
8、自动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报告(由消防检测机构出具);
9、自动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合同;
10、设备调试报告(由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出具);
11、工程竣工图纸一套(需盖竣工图章);
12、《电气消防安全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由消防检测机构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