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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总队“三举措”大力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更新时间:2013-01-08 00:40:30
按照国务院46号文件和市政府《加强和改进“十二五”消防工作的意见》的总体思路,消防总队围绕“夯实根基、全力维稳、竭诚为民”主线,全面分析当前形势,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着力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工作。
一、大力加强派出所消防工作。根据《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修订《重庆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规定》,对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消防基础建设、消防民警配备、日常监督执法等进行规范和明确。结合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的恢复新建,同步跟进消防基础建设。加强派出所消防业务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派出所长消防业务大培训、派出所消防业务网上大比武,编印派出所消防监督执法手册,指导有关区县打造消防工作示范派出所,组织召开全市现场会,进一步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能。制定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将派出所业务工作和基础工作纳入市局绩效考核、执法质量考核、派出所等级评定等综合考评体系。
二、大力提升基层消防监管能力。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建设标准,开发乡镇街道消防管理系统,推行基层消防工作网上办公,实现动态考核和实时督办。持续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将社区消防“三员”机制推广到农村地区,延伸监管触角。壮大社会消防力量,加快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配套制定政策保障措施,促进队伍建设法制化、规范化。2013年,预计全市将有80%的乡镇街道网格建设达标,60%的社区达到消防安全社区标准,新建40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大力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出台《重庆市城乡消防规划》,同步跟进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通信等消防基础建设;加快建设沿江城市消防取水设施,完善城市消防供水保障体系。推进消防装备达标建设,加快更新换代,提升质量性能;加快推进三峡库区综合应急救援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国家(重庆)陆地搜寻与救护基地暨消防特勤模拟训练基地建设。2013年,预计全市将建成投用19个公安消防站,新增消防车85辆以上,50%以上的执勤中队装备配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