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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职责

更新时间:2018-12-10 17:58:08

随着城乡建设的发展,道路交通也越来越方便了,我们很多朋友都喜欢在节假日的时候出行到郊外走走,散散心。农家乐的出现也这样应势而起了。大家在享受农家田园生活带来的惬意的时候,也不要忽视了我们的消防安全哦,成都消防设计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农家乐(民宿)消防安全职责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更好的了解并学习消防安全责任。

  第四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派出所、村民委员会、农民合作组、农家乐(民宿)行业协会应加强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定防火公约,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农家乐(民宿)的业主(或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制度;

  2.配齐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

  3.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整改火灾隐患;

  4.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6.及时报火警,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

  第四十七条农家乐(民宿)的从业人员应熟悉岗位消防职责和要求,做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害性;三会: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四十八条村民委员会或经营管理农家乐(民宿)的行业协会应建立志愿消防队。有条件的地区,应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

  志愿消防队应有固定场所,配备消防车、手抬机动泵、吸水管、水枪、水带、灭火器、破拆工具等消防装备,设置火警电话和值班人员,有志愿消防队员。志愿消防队应组织队员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消防技能训练、1次消防业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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