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 页>>新闻中心 >> 公司新闻 >>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更新时间:2020-08-14 17:17:39
第六条 成都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后,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其中任意一项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信息齐全、完整;
(二)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完整(具有《暂行规定》第 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提交的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内容齐全、完整);
(三)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已提交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文件;
(四)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已提交批准文件。
第七条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 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三)设计文件目录。
(四)设计说明书,包括:
1. 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明确火灾危险性。
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情况,本设计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等。
3. 总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设工程功 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4. 标准执行情况,包括:
(1) 成都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2)成都 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 成都消防设计中涉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内容的情况。
5. 总平面,应当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保留、拆除的情况,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情况,功能分区, 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等。
6. 建筑和结构,应当包括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建构筑物面积, 建构筑物层数和建构筑物高度,主要结构类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门窗防火性能,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幕墙工程及特殊屋面工程的防火技术要求,建筑和结构设计防火设计说明等。
7. 建筑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电气防火措施等。
成都蓝图消防设计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报建检测等工作,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方式,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把为民服务贯穿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开拓创新、同求发展、共创未来。。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