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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2-06-13 14:41:58
我们生活的社会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工程建设,这些建设有着不同的风格,给我们带来这不一样的感受,但前几个月发生的关于火灾事件,造成一个家庭几口人死亡,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感触,对于现今的工程中消费的安全也是主要的,对于这些想必很多人会不了解。那么成都消防设计为大家说明一下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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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2001年修订版)
(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六)《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
(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八)《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
(九)《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十)《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十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十二)《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十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就建设方与承包方及建筑施工方而言,其责任一般由承包方承担。《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第59条还进一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这一点也可以从《合同法》的第281条规定中得到印证:“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的,发包人还可据此请求相应减少支付工程价款。
(十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92
(十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5
(十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2005
(十八)《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十九)《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二十)《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二十一)《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二十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二十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十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成都蓝图消防设计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报建检测等工作,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方式,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把为民服务贯穿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开拓创新、同求发展、共创未来。。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