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为本
诚信为本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DA/T45-2021

更新时间:2023-07-25 14:19:00

  成都消防设计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一般规定4.1.1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建标103-2008所定义的各类档案库房、对外服务用房、档案业务与技术用房、办公用房和附属用房。

  4.1.2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依据设定的消防目标,结合防护对象的功能、几何特性和火灾特性,合理选择系统类型,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4.1.3 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因素:

  a)防护对象可能存在的火灾特性;

  b)防火性能目标;

  c)防护空间的几何尺寸;

  d)环境风速或通风状况;

  e)火灾探测系统类型;

  f)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方式;

  g)喷头的性能及管道、喷头的布置方式;

  h)最高或最低环境温度。

  4.1.4 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包含下列基本参数:

  a)喷头的流量系数,喷头的设计工作压力、最小工作压力;

  b)系统的喷雾强度、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

  c)喷头**间距、**安装高度及喷头距墙的**距离;

  d)系统的喷雾时间和作用面积。

  4.1.5 高压细水雾系统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a)防护区内应设置声、光报警装置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b)防护区的入口处应设置喷放指示装置;

  c)防护区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1.6 采用开式全室应用系统时,防护区内影响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宜在系统动作时联动关闭。当这些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宜在该开口部位的上方增设补偿喷头。

  4.1.7 采用开式局部应用和分区应用系统时,周围气流速度不宜超过3m/s,超过时应采取围挡措施。

  成都蓝图消防设计公司,主营:成都消防设计、成都消防报建检测等工作,公司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服务方式,想群众所想,做群众所盼,解群众所忧,把为民服务贯穿验收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始终,与社会各界通力合作、开拓创新、同求发展、共创未来。。欢迎各界朋友来电详询合作。

在线客服

在线客服